2023年度吉林市嘉孚澤華固體廢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土壤信息公開
2023年度土壤自行監測
目錄
一、工作背景
1.1工作由來
按照吉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通知》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吉林市落實清潔土壤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對土壤環境重點行業企業管理,切實推進吉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土壤污染隱患。對具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隱患的區域,如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區,原材料或固體廢物的堆存區、儲放區和轉運區等開展采樣與分析工作。
吉林市嘉孚澤華固體廢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為響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等文件要求,擬在廠區經營活動范圍內開展土壤污染自行監測工作。
1.2.1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主席令[2014]第九號);
(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98]253號);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主席令[2005]31號);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主席令[2002]74號);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08]87號);
(6)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主席令[2002]77號);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28號);
(1) 《關于切實做好企業搬遷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家環保總局環辦〔2004〕47號);
(2) 《關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環保部環發〔2008〕48號);
(3) 《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號);
(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號)》;
(5)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環發〔2013〕46號)》;
(6)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9號);
(7) 《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2014〕66號);
(8)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
(9) 《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疑似污染地塊布點技術規定》
(10) 《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樣品采集保存和流轉技術規定》
(11) 《關于進一步明確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相關要求的通知》
(12) 《吉林省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暫行)》
1.2.3技術導則、標準及規范
(1) 《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
(2) 《場地環境調查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3) 《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
(4)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5)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6) 《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7)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技術導則》(HJ25.1-2019);
(8)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
(9)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
(10) 《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2019)
(11)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166-2004);
(12) 《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50123-1999);
(13) 《土的工程分類標準》(GB/T50145-2007);
(14) 《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
(15) 《供水水文地質勘查規范》(GB50027-2001);
(16) 《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
(17)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
(18) 《地下水污染地質調查評價規范》(DD2008-01);
(19) 《中國土壤元素背景值》(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主編,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0)
(20)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查閱資料等方式收集企業的業基本信息、生產信息、水文地質信息、生態環境管理信息等。對照企業平面布置圖,勘察各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分布情況,核實其主要功能、生產工藝及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質。重點觀察場所及設施設備地面硬化或其他防滲措施情況,判斷是否存在通過滲漏、流失、揚散等途徑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隱患。
根據可能通過滲漏、流失、揚散等途徑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場所或設施設備識別為重點監測單元,并根據企業生產工藝進行污染物的篩選,通過開展采樣與分析工作,企業針對監測結果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業概況
吉林市嘉孚澤華固體廢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沙河街育林胡同(琿春北街3665號),N43°54′13.73″,E126°30′30.29″,廠界東北側隔琿春北街為吉纖水泥有限公司,東南側為山林,西南側為吉林市星云化工,距離二道嶺西溝為600米,西北側為水泥廠,距離黃家大溝為300米。
企業名稱 | 吉林市嘉孚澤華固體廢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琿春北街3665號 | ||
經緯度 | 東經:126°32'46.21";北緯:43°48'20.10" | ||
法人代表 | 紀軍 | 郵政編碼 | 132011 |
環保聯系人 | 徐亮 | 聯系方式 | 13331616169 |
所屬行業及代碼 | N7724 危險廢物治理 | 生產周期 | 365d/年 |
企業于2021年已經開展了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根據企業2021年度自行監測報告結論如下:
2.2.1土壤監測結論
各點位監測因子監測均能夠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的限值要求,超標率為0。
土壤各監測因子監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篩選值,土壤環境風險相對較低,重點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現狀相對較好,可在年度自行監測過程中累計數據,持續關注即可。
2.2.2地下水監測結論
由監測數據可知各點位監測因子監測均能夠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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